附件五

教工委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点制度

 

一、为更好地联系党员群众,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根据教工委、教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分工,建立领导干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点制度

1.领导干部要积极深入各联系支部调查研究,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联系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研究、发现问题,指导支部工作。

2.在学习动员阶段,要帮助联系点做好深入的思想发动,对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以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3.在分析评议阶段,到联系点参加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党小组生活会,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客观认识自身问题,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4.在整改提高阶段,督促指导支部(总支)和广大党员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影响本单位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支部(总支)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要主动与联系点的领导干部沟通,共同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