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荣八耻”荣辱观

胡锦涛总书记34日在全国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提出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讲话,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共鸣。干部群众普遍认为,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对中华民族树立正确价值观进行高度概括,全面阐述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要求,对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