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民主生活会学习材料

中共延庆县委组织部编

 

目录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1)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17)

胡锦涛: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31)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32)

严肃党的纪律 加大预防力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吴官正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3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42)

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五次会议讲话(摘要)…………………………………………(44)

刘琪同志在市纪委七次全会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46)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着重研究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局势发生新的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继续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没有改变,我们仍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国内外条件下,我们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必须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这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只有不断解决好这一课题,才能保证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此高度重视,领导全党紧紧围绕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着重从思想和作风、体制和机制、方式和方法、素质和本领等方面加强和改进,有力地推动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十六大以来,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按照提高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总揽全局的能力的要求,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实践。执政五十五年来,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风险和挑战,把四分五裂、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建设成为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正在蓬勃发展的新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们党在实践中锻炼得更加成熟、更加坚强,党的执政能力同党肩负的重任和使命总体上是适应的。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不大,素质和能力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影响党的执政成效,必须引起全党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不容易,执掌好政权尤其是长期执掌好政权更不容易。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当前,国内外形势总体上对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比较有利。全党要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把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五十五年来党执政的主要经验

    我们党是一个勇于追求真理、修正错误,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党。在半个多世纪的执政实践中,党紧紧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两大问题,进行了艰辛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也有过失误的教训。坚持十六大提出的基本经验,认真总结和汲取党执政的历史经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至关重要。

    第一,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着眼于对重大问题的理论思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不断开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第二,必须坚持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又要通过改革开放不断促进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相适应,促进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相协调,促进弘扬中华文明和借鉴国外文明相结合,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第三,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断开拓发展思路、丰富发展内涵,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第四,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两个务必”,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第五,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要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要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

第六,必须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党的团结统一,是党和人民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要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适应时代发展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持之以恒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的各方面建设成效最终都体现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上来。

    这六条主要经验,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并继续丰富和完善。

    三、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全党要紧紧围绕上述任务,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抓住重点、整体推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增长新本领,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四、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既是一个伟大创举,又是一个全新课题。要适应世界经济、科技发展趋势和我国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运行特点,自觉遵循客观规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不断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水平。

    (一)牢固树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战略思想,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推动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科学确定到二0二0年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重大战略,抓紧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时全面分析经济形势,增强预见性,准确把握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适时提出和有效贯彻应对的方针政策,防止大起大落,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深入体察人民群众的意愿,切实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在党领导发展的大政方针和各项部署中,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把推进经济建设同推进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统一起来,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推动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有效体制机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在指导方针、政策措施上注重加强薄弱环节,特别要重视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重视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其他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重视扩大就业再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重视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重视计划生育、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推进。

    (三)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始终站在时代前列领导和谋划改革。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仍处在攻坚阶段,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任务还很艰巨。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围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鼓励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坚决破除一切妨碍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切实解决好关系经济体制改革全局的重大问题。正确处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两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关系,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正确处理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的关系,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和改善国家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健康运行。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合理划分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限和职责,做到权责一致,既维护中央的统一领导,又更好地发挥地方的积极性。正确处理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改革的关系,加强统筹协调,使各项改革互相促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注意把握好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和节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四)掌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密切关注世界经济形势变化,制定和实施正确的涉外经济方针政策,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注重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既立足于国内需求又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既充分用好内资又有效利用外资,既依靠和开发国内人力资源又借助和引进国外智力。提高引进外资质量,坚持引进先进技术和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提高自主开发能力,保护知识产权,增强关键行业和领域的控制力,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推动建立健全妥善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机制,善于运用国际通行规则发展和保护自己。

    (五)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善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党领导经济工作,主要是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立法,营造良好环境。地方党委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加强和改进对经济社会重大事务的综合协调,确保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的贯彻落实。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方针政策、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经常性工作由政府及其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决策和管理。党委要支持政府依法充分履行职责,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加快转变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活动,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五、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

    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支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健全有关重大问题决策前协商的制度,真诚接受民主党派监督,巩固同党外人士的联盟。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全面做好党的宗教工作,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好侨务工作。做好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及一切热爱中华民族的人们的大团结。

    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二)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高司法队伍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

    (三)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集中民智,使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有组织地广泛联系专家学者,建立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各级党组织和干部都要自觉接受党员和人民群众监督。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之下。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依法实行质询制、问责制、罢免制。加强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专门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支持和保证政协依照章程开展民主监督。加强社会监督,保障公民的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

    (五)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既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他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又要通过这些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规范党政机构设置,完善党委常委会的组成结构,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减少领导职数,切实解决分工重叠问题,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规范各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加强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研究,继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各类群众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六、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

    党要带领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不断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铸造中华文化的新辉煌,为激励人民奋勇前进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一)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增强党的思想理论工作的创造力、说服力、感召力,着力回答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善于把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升华为理论,善于用理论创新的成果指导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大力营造理论创新的社会环境,反对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破除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抵制各种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观点。加强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建设,深入探索党的执政规律。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建设充分反映当代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的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推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普及,抓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关心和爱护理论工作者,培养和造就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特别要重视培养中青年理论人才,鼓励他们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发挥思想库作用。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把文化发展的着力点放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增强微观活力,健全文化市场体系,依法加强管理,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增强我国文化的总体实力。推动中华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提高国际影响力。抓好队伍建设,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为人民奉献更多无愧于时代的精神文化产品。加强文化发展战略研究,抓紧制定文化发展纲要和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三)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引导舆论的本领,掌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引导新闻媒体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改进报刊、广播、电视的宣传,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增强吸引力、感染力。重视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型传媒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加快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互联网宣传队伍建设,形成网上正面舆论的强势。

    (四)努力探索新方式新方法,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消除封建主义残余影响,抵御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社会群体的思想问题,既要鼓励先进又要照顾多数,既要统一思想又要尊重差异,既要解决思想问题又要解决实际问题。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发展健康向上、各具特色的群众文化。切实抓好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教育网络,把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生动具体地融入青少年成长的各个环节,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思想文化环境。

    (五)优先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深化教育和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和科技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推动建立学习型社会。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知识,提高干部群众识别和抵制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能力。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服务能力。

    七、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一)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坚决破除各种障碍,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既要充分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其他社会阶层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既要保护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的发展活力,又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

    (二)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

(三)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和改进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

(四)健全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宣传教育,改进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工作重点,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凝聚和激励群众共同前进。

 八、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不断提高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

 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党要领导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作出贡献,必须正确应对国际局势,妥善处理国际事务和国际关系,争取良好的国际环境和周边环境。

(一)坚持用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提高科学判断国际形势和进行战略思维的水平。深刻认识国内大局和国际大局、内政和外交的紧密联系,科学把握世界的深刻变化及其特点,主动顺应维护和平、促进发展的时代潮流,正确应对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的发展趋势,做到审时度势、因势利导、内外兼顾、趋利避害。善于从国际形势和国际条件的发展变化中把握发展方向,用好发展机遇,创造发展条件,掌握发展全局。重视学习和掌握国际经济、政治、法律、科技、文化、军事等各方面知识,重视研究国际形势的发展规律,增进对世界历史和现实情况的了解,增强判断国际形势的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

(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掌握处理国际事务的主动权。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发展的道路,永远不称霸。坚持从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出发,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确定我们的立场和政策,伸张正义,支持公道,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恐怖主义。正确处理大国外交、周边外交、发展中国家外交的关系,主动参与多边外交活动,积极在联合国等重要国际组织中发挥作用,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同世界各国发展友好互利合作。加强和改进党的对外交往工作,加强民间外交,更好地为发展国家关系服务。坚持以冷静观察、沉着应对的方针和相互尊重、求同存异的精神处理国际事务,促进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促进经济全球化朝着有利于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促进新安全观的树立,维护世界的多样性,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三)全面认识和把握国际因素对我国的影响,不断提高同国际社会交往的本领。全面分析和妥善应对来自外部环境的机遇和挑战,善于扬长避短,坚持平等互利、共赢共存,充分利用有利因素,积极化解不利因素,努力变挑战为机遇。加快熟悉和善于运用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积极参与有关国际事务和国际规则的磋商和制定,充分反映合理主张,坚决维护我国人民和各国人民的共同权益。妥善回应国际社会对我国情况的关注。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进一步推动形成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国际舆论环境。

(四)始终把国家主权和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维护国家安全。针对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的新情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完善国家安全战略,抓紧构建维护国家安全的科学、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有效防范和应对来自国际经济领域的各种风险,确保国家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

 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建设一支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确保国防安全,是党执政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要按照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加强军队全面建设。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永葆人民军队的性质、本色和作风。坚持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军事斗争准备,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按照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目标,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的防卫作战能力。坚持从严治军、依法治军,加强军事法制建设,提高军队正规化水平。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军的特点和规律,推进军队各项建设创新发展。加强武装警察部队全面建设,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加快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加强国防动员工作,坚持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增强全党全民的国防意识,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是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面临的崭新课题,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党肩负的神圣使命。要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提高管治水平。在爱国爱港、爱国爱澳旗帜下,广泛团结香港、澳门各界人士,不断开创“一国两制”事业的新局面。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香港、澳门事务。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促进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切实做好台湾人民工作,努力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推进祖国统一大业。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坚决反对和阻止外国干涉势力插手两岸事务,坚决粉碎一切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图谋,坚定不移地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九、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搞好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联系治国理政的实践,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一)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增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能力,提高全党的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水平。不断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向深入,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带动全党的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政党。围绕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大规模培训干部。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的学习考核和激励机制。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全面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任人唯贤、公道正派,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投票表决、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等制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健全公务员制度。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职务变动。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特别要培养选拔胜任重要岗位的年轻干部。注重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有计划地组织和安排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和基层一线经受锻炼和考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一起抓,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

(三)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领导集体。各级领导班子要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增强团结,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持协调高效运转,增强整体合力;要加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形成制度,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坚决反对和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反对好人主义、自由主义。优化领导班子素质结构,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配备。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选配和管理、监督。重视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逐步加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干部交流。优化人大、政协领导班子结构,逐步减少人大、政协领导职数。修订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制定党组工作条例。

(四)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使党的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整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使基层党组织都紧密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活动为载体,建立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有效机制。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机关党组织要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高校党组织要围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着力做好学生和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社区党组织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构建党建工作新格局。加大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坚持标准,保证质量,重点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中发展党员,同时做好在其他社会阶层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探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机制,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促进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党组织,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关心爱护党员和基层干部,特别要帮助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五)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加强代表同选举单位党员的联系,听取和反映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党的各级全委会召开会议时,可根据议题事先征求同级党代会代表意见或邀请部分代表列席会议。扩大在市、县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全党全国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保持高度一致。全党同志必须自觉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严肃党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六)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思想教育,健全相关制度,提高执政效率,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坚决反对脱离群众、以权谋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坚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坚决反对骄傲自满、铺张浪费。从中央做起,改革会议制度,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和简报,切实改进文风。严格规范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干部搞调查研究,要注重实效,轻车简从。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各级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加强廉政法制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表彰勤政廉政典型,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执政兴国的历史重任,必须加强全党的团结,加强党同人民的团结,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全党同志一定要自觉维护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同心同德,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完)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二00六至二0一0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规划,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提出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要求、凝聚人民意志的发展目标、指导方针和总体部署。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1)“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十五”时期是不平凡的五年。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明确提出并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推进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显著提高。我们有效抑制经济运行中出现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成功战胜非典疫情和重大自然灾害的挑战,从容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变化,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步伐加快,“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提前实现,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外贸易迈上新台阶,国家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城乡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民族团结不断巩固,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加强。这些都为“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面向未来,我们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2)“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和平、发展、合作成为当今时代的潮流,世界政治力量对比有利于保持国际环境的总体稳定,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加快,我国与世界经济的相互联系和影响日益加深,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相互补充,外部环境总体上对我国发展有利。同时,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上占优势的压力将长期存在,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加剧,围绕资源、市场、技术、人才的竞争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有新的表现,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劳动力资源丰富,国民储蓄率较高,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科技教育具有较好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社会政治保持长期稳定。这些都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根本转变,经济结构不够合理,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解决“三农”问题的任务相当艰巨;就业压力依然较大,收入分配中的矛盾较多;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亟待解决,处理好社会利益关系的难度加大。我们在前进道路上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3)“十一五”是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一五”时期尤为关键。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机遇,应对各种挑战,认真解决长期积累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突破发展的瓶颈制约和体制障碍,开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局面,为后十年顺利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我们一定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宽广的世界眼光,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全面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奋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4)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制定“十一五”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要坚持以下原则:

——必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展既要有较快的增长速度,更要注重提高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要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调整投资和消费的关系,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正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的变化,保持社会供求总量基本平衡,避免经济大起大落,实现又快又好发展。

——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我国土地、淡水、能源、矿产资源和环境状况对经济发展已构成严重制约。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长期持续发展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在农村和西部地区。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形成东中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是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必要条件。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更加注重民主法制建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社会安定团结。

——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形成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体制环境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健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在扩大开放条件下促进发展的能力。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制度上形成更为有力的保障。要深化对科学发展观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的认识,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自觉按客观规律办事,扎扎实实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5)“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综合考虑未来五年我国发展的趋势和条件,“十一五”时期要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取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性进展。主要目标是: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实现二0一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二000年翻一番;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耕地减少过多状况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城镇就业岗位持续增加,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贫困人口继续减少;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条件有较大改善;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构建和谐社会取得新进步。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6)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搞好乡村建设规划,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明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

7)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大力发展畜牧业,保护天然草场,建设饲草基地。积极发展水产业,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搞好土地整理。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农业标准化,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积极推行节水灌溉,科学使用肥料、农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8)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积极开拓农村市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9)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重点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对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发展远程教育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发展农村通信,继续完善农村电网,逐步解决农村饮水的困难和安全问题。大力普及农村沼气,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

10)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采取综合措施,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的生产,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带动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发展。继续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开辟增收途径。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建立救助制度。

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1)以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发展先进制造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任务,关键是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自主创新的基本体制架构。大力开发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支持开发重大产业技术,制定重要技术标准,构建自主创新的技术基础。加强国家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应用技术研发机构进入企业,发挥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鼓励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实行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政策,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加强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中介服务,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创新环境。依法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12)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广泛应用高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制造业,形成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发挥制造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装备制造业,要依托重点建设工程,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强化政策支持,提高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水平,特别是在高效清洁发电和输变电、大型石油化工、先进适用运输装备、高档数控机床、自动化控制、集成电路设备和先进动力装置等领域实现突破,提高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配套、加工制造和系统集成的整体水平。高技术产业,要加快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按照产业集聚、规模发展和扩大国际合作的要求,大力发展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等产业,培育更多新的增长点。信息产业,要根据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总体趋势,大力发展集成电路、软件等核心产业,重点培育数字化音视频、新一代移动通信、高性能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等信息产业群,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推进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生物产业,要充分发挥我国特有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面向健康、农业、环保、能源和材料等领域的重大需求,努力实现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研制的新突破。国防科技工业,要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继续调整改造和优化结构,健全军民互动合作的协调机制,提高产品的研发和制造水平,增强平战转换能力。

13)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制定和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物流、信息和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文化、旅游、社区服务等需求潜力大的产业,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方向,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营利性公用服务单位要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发展竞争力较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大城市要把发展服务业放在优先位置,有条件的要逐步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14)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产业,要强化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建设大型煤炭基地,调整改造中小煤矿,开发利用煤层气,鼓励煤电联营。以大型高效机组为重点优化发展煤电,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积极发展核电,加强电网建设,扩大西电东送规模。实行油气并举,加强国内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扩大境外合作开发,增强石油战略储备能力,稳步发展石油替代产品。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水利建设,要加强大江大河治理,统筹上下游、地表地下水调配,控制地下水开采,积极开展海水淡化,强化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提高防洪抗旱能力。交通运输,要合理布局,做好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发挥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发展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进一步完善公路网络,发展航空、水运和管道运输。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原材料工业,要根据能源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着力调整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布局,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矿产开发,要加强重要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增加资源地质储量,规范开发秩序,实行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资源开发和利用技术的国际合作。要加强对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的统筹规划、科学论证和信息引导,防止盲目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5)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西部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科技教育发展和人才开发,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东北地区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振兴装备制造业,促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在改革开放中实现振兴。中部地区要抓好粮食主产区建设,发展有比较优势的能源和制造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现代市场体系,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东部地区要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外向型经济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国家继续在经济政策、资金投入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东部地区发展是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要在率先发展中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开发和保护海洋资源,积极发展海洋经济。

16)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形成区域间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的互动机制,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健全市场机制,打破行政区划的局限,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域间自由流动,引导产业转移。健全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协作和技术、人才合作,形成以东带西、东中西共同发展的格局。健全互助机制,发达地区要采取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方式帮扶欠发达地区。健全扶持机制,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加大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17)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要继续发挥对内地经济发展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强区内城市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的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等条件较好地区的开发开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有条件的区域,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龙头,通过统筹规划,形成若干用地少、就业多、要素集聚能力强、人口分布合理的新城市群。人口分散、资源条件较差的区域,重点发展现有城市、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建立健全与城镇化健康发展相适应的财税、征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制度,完善户籍和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统筹做好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改善人居环境,保持地方特色,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18)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加快企业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对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实施强制性淘汰制度,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和财税政策。在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以及产业园区和若干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健全法律法规,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强化节约意识,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

19)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把保护环境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采取严格有力的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尽快改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加大“三河三湖”、三峡库区、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和南水北调水源及沿线等水污染防治力度,积极防治农村面源污染,特别要保护好饮用水源。综合治理大中城市环境,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加快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重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体制,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实施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运用经济手段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

20)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湿地保护和荒漠化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海岸带的生态保护与管理,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生态恢复。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对我国生态系统的侵害。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七、深化体制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21)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必须以更大决心加快推进改革,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企业、财税、金融等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加强改革开放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注重把行之有效的改革开放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22)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各级政府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投资核准和备案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

23)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发挥主导作用。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健全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制度创新,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各类企业都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4)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调整和规范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间的收支关系,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实行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的财税制度。完善增值税制度,实现增值税转型。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调整和完善资源税,实施燃油税,稳步推行物业税。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办法。

25)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国有金融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深化政策性银行改革,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业。完善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提高金融企业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服务水平。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积极发展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建立多层次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稳步发展货币市场、保险市场和期货市场。健全金融市场的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系统。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强化资本充足率约束,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相应的存款保险、投资者保护和保险保障制度。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26)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健全全国统一开放市场,推行现代流通方式。继续发展土地、技术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规范发展各类中介组织,完善商品和要素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27)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积极发展对外贸易,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着力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和国内短缺资源,完善大宗商品进出口协调机制。继续发展加工贸易,着重提高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增强国内配套能力,促进国内产业升级。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不断提高层次和水平。完善公平贸易政策,健全外贸运行监控体系,增强处置贸易争端能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谈判,推动区域和双边经济合作,促进全球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28)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促进生产要素跨境流动和优化配置的体制和政策。继续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切实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加强对外资的产业和区域投向引导,促进国内产业优化升级。着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做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继续开放服务市场,有序承接国际现代服务业转移。吸引外资能力较强的地区和开发区,要注重提高生产制造层次,并积极向研究开发、现代流通等领域拓展,充分发挥集聚和带动效应。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到境外投资,鼓励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扩大互利合作和共同开发。完善对境外投资的协调机制和风险管理,加强对海外国有资产的监管。积极发展与周边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在扩大对外开放中,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八、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29)加快科学技术创新和跨越。发展科技教育和壮大人才队伍,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科学技术发展,要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出发,把能源、资源、环境、农业、信息等关键领域的重大技术开发放在优先位置,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启动一批重大专项,力争取得重要突破。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在信息、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超前部署,集中优势力量,加大投入力度,增强科技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后劲。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若干重大科学工程,支撑科学技术创新。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调整优化科技结构,整合科技资源,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加强科学普及。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积极推动理论创新,进一步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

30)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教育发展,是把我国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和人才的需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教育结构调整,在全社会形成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切实提高师资特别是农村师资水平。加大教育投入,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发展现代远程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设学习型社会。

31)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抓紧培养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着力培养学科带头人,积极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注重在实践中锻炼培养人才。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大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推进市场配置人才资源,规范人才市场管理,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

九、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32)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社会建设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要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为着力点,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倡导人与人和睦相处,增强社会和谐基础。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畅通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能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33)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完善企业裁员机制,避免把富余人员集中推向社会。国有企业要尽可能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措施安置富余人员。适应劳动力供求结构的新变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继续实施和完善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就业培训的财税、信贷等有关优惠政策,完善对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促进扩大就业的有效机制。

34)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增加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逐步做实个人账户。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层次,增强统筹调剂的能力。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重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

35)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在经济发展基础上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等困难问题。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加强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建设。

36)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创造更多更好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和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文化市场格局。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加强文物保护。积极开拓国际文化市场,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办好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

37)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努力控制艾滋病、血吸虫病、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积极防治职业病、地方病。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认真研究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培育现代中药产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积极推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38)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切实抓好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减少交通事故。加强各种自然灾害预测预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十、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而奋斗

39)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胜利实现“十一五”规划,关键在党的领导。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党委要全面分析和正确判断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加强和改进对经济社会重大事务的综合协调,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

40)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积极稳妥地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推进政务公开,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做好普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41)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42)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形成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坚持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着眼于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的历史使命,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努力提高军队信息化条件下防卫作战能力。创新军事理论,培养新型军事人才,发展现代化武器装备,推进后勤建设和改革,完善综合保障能力。依法从严治军,加强正规化建设。加强武装警察部队全面建设。提高国防动员能力,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43)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加强和推动内地同港澳在经贸、科教、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和合作,继续实施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安排,加强内地和港澳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支持香港发展金融、航运、旅游、资讯等服务业,保持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等中心的地位。支持澳门发展旅游等服务业,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44)推进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贯彻实施反分裂国家法,推动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恢复两岸对话和谈判,加强与反对“台独”、主张发展两岸关系的台湾各党派的对话与交流。扩大两岸民间交流与往来,维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推动全面、直接、双向“三通”,促进建立稳定的两岸经贸合作机制,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两岸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45)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为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和国际环境。巩固和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这个基本立足点,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效益。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把同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推向新水平。扩大同发达国家的共同利益,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推动相互关系进一步改善和发展。积极参与多边外交事务,促进国际合作。广泛深入开展民间外交,做好文化交流,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增进同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46)全党同志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共产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兢兢业业地工作,坚定不移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各级领导干部要忠实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清正廉洁,自觉反腐倡廉、拒腐防变,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坚持求真务实,大力发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胡锦涛: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我们必须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着眼于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一是要提高全民族素质。当今世界的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民族素质竞争。要充分发挥教育对提高人的素质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大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的力度,加大对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使每一个适龄青少年都能接受良好教育。要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在全社会树立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的学习培训,使每个人都不断获得新知、增长才干,跟上时代前进步伐。要在全体人民中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树立科学观念、提倡科学方法,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科学、相信科学、依靠科学的良好氛围,促进全民族科学素质的提高。要牢牢把握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积极推动文化创新,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充分发挥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的积极作用。

二是要培养大批优秀人才。国家兴盛,人才为本。要全面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工作措施,重点培养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着力提高人的创新能力,努力造就大批优秀人才。要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的环境,不拘一格选人才,建立健全育才、引才、聚才、用才的体制机制,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氛围,开创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人才辈出的局面。

三是要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扶正祛邪,扬善惩恶,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05年1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纪委委员115人,列席286人。

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这次全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总结2004年的工作,研究部署2005年的工作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严肃党的纪律,加大预防力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报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李长春、罗干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全党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的同时,进一步探索有效预防腐败的思路和办法。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党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执行。

全会认为,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会提出,2005年各级党委、政府要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坚持从严治党,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第一,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要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第二,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以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第三,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等领域以及物资和服务采购活动中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第四,要不断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要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审批制度和财政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改革,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要依法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切实维护职工的利益。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完)

 

严肃党的纪律 加大预防力度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吴官正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我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总结2004年的工作,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研究部署2005年的工作任务。

  一、2004年主要工作回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号召全党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继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对于推动我们党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具有重大意义。党中央多次听取中央纪委的汇报,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召开廉政工作会议,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促进了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中央和国家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做了大量工作,各级纪委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稳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广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监督,并把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认真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全国共纠正超标准配备小汽车11528辆;纠正领导干部违规住房58.05万平方米,追缴资金1.38亿元;纠正8079名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的问题;清理出党政领导干部拖欠或利用职权批借给亲友的公款25.06亿元;清理出党政机关违反规定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14.64亿元。

  (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深入开展。2003年12月至2004年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2032件,结案16060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483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916人,厅(局)级干部415人,省(部)级干部15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有4775人,占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总数的2.9%。对腐败分子,坚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手软。做到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强化对办案工作特别是案件检查措施的管理,加强案件审理,重视复查复议,严明办案纪律。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注意保护举报人。为一些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是非,支持他们大胆工作。

  (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成效。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全国共核减各类开发区4813个,占开发区总数的70.1%;清理出拖欠、截留、挪用农民征地补偿费175.46亿元,已偿还95.5%;清理出拖欠农民工工资336亿元,已偿付97%;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的土地违法案件和城镇房屋拆迁以及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教育乱收费4.75亿元,清退3.15亿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乱收费等现象有所减少;医院用药总金额的74.6%实行了集中招标采购,可向患者让利约101亿元。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和治理乱收费工作,减轻农民负担415.68亿元,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数量大幅度下降。继续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收费站(点),23个省(区、市)实现了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扩大,全国减少向基层单位和农村发行报刊15.3亿份,减少订阅费用18亿元。

  (四)治本抓源头工作向纵深推进。国务院各部门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806项,占审批项目总数的一半以上。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约90%纳入了财政预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中央改革试点部门达到140个。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新型投资体制正在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健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得到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逐步规范,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大多数省(区、市)加大了对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的监管力度,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比例达65%。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不断深化。

  (五)监督工作迈出新的步伐。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对12个省(区、市)和6家中央管理的银行进行了巡视,各省(区、市)党委也建立了巡视机构,开展了巡视工作。通过巡视,及时了解了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发现了一大批为民、务实、清廉的优秀领导干部。中央纪委监察部对36个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逐步健全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新的进展,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参加了国务院统一部署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10多项专项整治工作。参与特大事故的调查,对216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处)级以上干部严肃追究了责任。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得到加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有的地方腐败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比较严重,人民群众还不满意。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没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权力运行监督不力。一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年来,中央纪委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指示和要求,努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努力做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作风建设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整改,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在纪检监察系统广泛开展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等专题研讨活动,形成了一批对反腐倡廉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中央纪委常委能够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办事。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同时我们也深深感到,对反腐倡廉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预见不够,采取有效防范的措施不力,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诚恳地接受中央纪委各位委员的监督,接受全党全社会的监督,努力按照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不断改进工作和作风。

  二、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反对腐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努力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路子。上个世纪90年代初,针对体制转换过程中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态势,党中央作出了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重大决策,通过严明党的纪律,努力遏制腐败现象。十五大以后,我们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反腐败治本工作力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实施,各项改革不断深化,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对反腐倡廉方针的坚持、完善和发展。

  最近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刻阐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总结了党的反腐倡廉基本经验,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纲要》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开展宣传,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把握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既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又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一)发挥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的基础性作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把反腐倡廉思想教育融入领导干部的选拔、管理、使用、培训等各个环节,坚持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筑牢反腐倡廉工作的思想根基。要面向全党全社会,扩大反腐倡廉教育的覆盖面,加强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的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反腐败的信心。要倡导廉政文化,促进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党员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要发展党内民主,健全民主集中制,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的能力。要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要扩大基层民主,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挥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防范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和各种不良倾向。

  (三)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大治本力度,紧密结合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审批制度和财政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要及时制定、调整和充实反腐倡廉的党内法规,适时地将那些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更好地用法律和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约束干部的从政行为。要认真落实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为防范和克服腐败现象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要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领域,通过科学配置权力,健全权力运作程序,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推动党内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要拓宽监督渠道,发挥人大、政府专门机关、政协、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亲自抓,其他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助党委研究、部署、督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严格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齐心协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腐败的工作局面。

  三、200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5年,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保持遏制腐败的强劲势头,加大预防力度,狠抓任务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认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优良传统,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纪委要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教育活动顺利开展。要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在领导干部中重点开展权力观教育,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行为。

  深入开展巡视工作,完善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总结巡视工作经验,充分运用巡视成果,及时处理发现的重要问题;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要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党组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促进领导干部改进工作、勤政廉政。

  (二)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继续治理整顿各类开发区,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完善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配套规章制度,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加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规定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要通过深化改革,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开展向基层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切实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干部作风建设,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三)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工作力度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等领域以及物资和服务采购活动中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肃查办党政干部、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要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对涉嫌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采用案件检查措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严格管理,慎重使用。对违纪的党员干部,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给予批评教育,同时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要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

  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整合信访资源,建立和完善经常性工作机制,提高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对因决策失误或官僚主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提倡实名举报。既要注意从群众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又要鉴别分析,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敢抓敢管、干事业的积极性。

  (四)深化改革,不断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逐步建立起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回避、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关于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领导干部辞职等方面的规定,坚决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司法队伍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预防和治理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监控机制,防止审核项目中的不正之风。

  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行财政综合预算,继续扩大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范围。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建立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继续推进金融企业改革,健全金融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完善金融监管体制。进一步健全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制度,加强资金监管,打击“洗钱”行为。规范证券期货交易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证券期货市场违规违法活动。

  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进一步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全面落实和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强化对国有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的监管。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管理。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强化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

  要把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依法有序推进。要按照中央的有关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措施,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逐步完善惩处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切实加强管理,做到有章可循、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五)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

  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要认真落实责任制,积极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要加强效能建设,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发挥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投诉中心的作用,促进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勤政廉政。

  围绕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执法监察。重点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决查处违规违法乱上项目、滥铺摊子和破坏环境等行为。继续做好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切实维护国家、社会、企业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决反对挥霍浪费企业资财的行为。要把廉洁从业情况作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

  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领导人员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重点和难点进行大胆探索。要加强对驻外中资企业的监管。要抓住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营销采购、工程项目等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发挥职工监督作用,切实解决损害职工利益的问题。认真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和内部审计,不断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益的提高。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政治素质,转变思想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做好干部培训和轮岗交流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党委领导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我国改革和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反腐倡廉工作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

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

 

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对于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党政机关的廉政建设,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各级党政机关都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并就此作出过一系列规定。总的看,这些规定的执行情况是好的。但是,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等奢侈浪费现象仍然存在,在有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还呈蔓延之势。为了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重申和制定如下规定:

一、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党政机关现有办公楼已达到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的,不准改扩建、新建或购买办公楼。现有办公楼未达到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的,从1997年起三年内原则上不准新建或购买办公楼;因危房或新增机构办公用房等确有必要新建或购买办公楼的,须按国务院发布的《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中的规定程序报批。经批准新建或购买办公楼的,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新建或购买办公楼不准贷款或挪用其他资金。贫困地区的党政机关一律不准新建或购买办公楼。党政机关不得以建业务楼等名义新建办公楼。除正常维修外,现有办公楼从1997年起三年内不准进行装修。正常维修不得提高原装修标准。本规定颁布前已立项尚未动工兴建的办公楼,一律暂停,经重新审查后,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已经动工的,应严格按规定的建筑标准施工。党政机关新建的已达到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的办公楼投入使用后,应及时交出超面积标准的旧办公楼供调剂使用。

  二、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党政机关召开会议要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既无明确目的又无实质内容的会议或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确有必要召开的会议,应严格控制数量、会期和参加会议的人数。要严格控制各种类型的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新闻发布会等。要建立健全会议审批制度。党政机关召开的各类会议,不准赠送礼品和纪念品,不准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以开会为名游山玩水,不准向企业事业单位摊派会议费。要提倡就地开会,提倡开电话会议。要逐步建立和推行会议费预算总额包干制度。1997年会议经费的实际支出应比上年至少压缩10%。要减少对会议的新闻报道。

  三、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党政机关除经上级批准举办有特殊重大意义的庆典活动外,一律不准举办其他庆典活动。凡举办全国性的庆典活动,须经中共中央办公厅或国务院办公厅审批,必要时报党中央或国务院审批;地方性的庆典活动,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政府审批,必要时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要本着节俭的原则严格控制庆典活动的规模和开支。庆典活动不准发放礼品和贵重纪念品,不准向企业事业单位摊派各种费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参加庆典活动要由负责安排领导干部活动的部门统一安排,不准擅自应邀参加庆典活动;举办庆典活动的部门对参加庆典活动的人数要严格控制。

  四、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党政机关召开会议和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食宿接待标准,不准超标准接待。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接待标准应当公开。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接待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不准到上级领导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利用各种学习、培训之机互相宴请,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公开曝光。

  五、严格控制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或购买移动电话。党政机关要严格按规定安装住宅电话,住宅电话费实行对个人规定限额、超额自负的制度。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除工作特殊需要并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外,不准配备移动电话;不准占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移动电话。对现已配备和占用的移动电话以及用公款安装的住宅电话,要认真清理,登记注册,对违反规定的一律收缴,并责令补交公款支付的一切费用。

  六、严格控制各种检查,禁止形式主义的评比和达标活动。除按法律、法规规定和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外,不准举办全国性或行业性的企业评比活动。经批准举办的活动,不准向被检查、评比、达标单位和个人收费或变相收费,不准借检查、

评比、达标活动之机大吃大喝和敛财。

  七、严格按规定配备和更换小汽车。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任同一职务期间配备的小汽车,五年之内不准更换。使用五年以上,能够使用的要继续使用;按照国家汽车报废更新的有关规定,经交通管理部门鉴定如已达到报废更新标准,可申请更换。有关主管部门要从严审批。领导干部变动工作岗位,能在现有车辆中配备小汽车的,不准配备新车。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借用下级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的车辆,对现已借用的车辆要一律清退。

  八、严格管理公费出国(境)。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不准违反规定跨地区、跨部门组织出国(境)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增加访问国家、绕道或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党政机关要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访,一般性考察和没有明确目的及实质内容的出国(境)活动要坚决制止。地方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一般不得单独组团出国(境)进行立法、司法、财税等领域的考察和交流。党政机关的省(部)级领导干部,未经党中央或国务院批准,不得在国(境)外主持和参加经贸洽谈会、展销会、招商会等经贸活动,不得出国(境)进行股票发行的推介活动,不得参加企业事业单位团组出国(境)。

  九、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对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要经常进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本规定,并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定精神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审批,严格把关。财政、金融、审计等部门对本规定中涉及经费开支的项目要严格管理和监督。各级宣传部门要抓好本规定贯彻落实的宣传报道,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违反本规定的党政机关,同级财政部门要相应核减其预算经费。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本规定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人民团体适用本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本规定。

 

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

标本兼治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五次会议讲话摘要)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1月11日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始终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腐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李长春、罗干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主持会议。

胡锦涛指出,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从根本上说都来自于人民。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坚持自觉反腐倡廉,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必须深刻认识到,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党才能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胡锦涛强调,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继续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要经过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胡锦涛强调,治标和治本,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只有抓紧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有效抑制腐败分子的猖獗活动,才能为治本创造前提条件。只有抓好治本,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要通过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的纪律,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而且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增强干部群众对惩治腐败的信心,更好地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当前,我们要继续保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的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总之,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毫不留情地予以追究,决不能手软。

胡锦涛强调,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的理论建设,努力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要进一步加强纪律检查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律检查干部队伍素质。

吴官正在主持会议时指出,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全党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讲话高屋建瓴,内容丰富,是注重治本、注重预防,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我们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坚决贯彻。

吴官正说,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提出了明确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深切关怀和严格要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求真务实,努力工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刘琪同志在市纪委七次全会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05年1月19日召开的中共北京市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刘淇同志指出——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不断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是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要求全党同志要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善党的执政使命,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必须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对这个问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轻视不得、放松不得。我们必须深刻地领会总书记所讲的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消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的深刻内涵。切实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消除腐败现象的影响,增强党的战斗力,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二是要积极采取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多年来,在反腐败斗争中,我们也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很多经验。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严重腐败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发生在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身上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些问题,北京市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如,毕玉玺涉嫌受贿案、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主任涉嫌受贿案。这些案件对首都的工作、首都的形象影响极坏,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要按照中央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从源头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在加强教育上下工夫,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在完善制度上下工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在强化监督上下工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民谋利益。要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要求和部署,以改革统揽反腐败的各项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来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三是围绕着“新北京、新奥运”的各项任务,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保持先进性,以好作风、好的形象,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围绕着“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推动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到这一点,必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把从严治党的方针贯穿于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制度建设,切实体现到对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中去。对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当前,奥运筹备工作全面铺开。奥运建设工程项目多,资金使用量大。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确保奥运建设不出问题,做到廉洁奥运。我们必须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加强对奥运工程、市场开发等各项工作的监控,进一步健全招投标制度,不断规范运作程序,实行阳光工程,确保“廉洁奥运”目标的实现。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一)抓紧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最近中央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这是中央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的重大决策。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措施和办法。通过创新载体,选好抓手,突出重点,形成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的构建方式,不断拓宽惩防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切实提高构建体系工作的成效和水平。

 在加强教育上,要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健全教育机制,创新教育方法,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紧密结合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领导干部中重点开展权力观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优良传统,坚持“两个务必”,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抓住毕玉玺案件这个反面典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同时要深刻剖析我们在管理上、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毕玉玺一案,反映出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的危险性。反映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上还不健全、不完善。也暴露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容易引发腐败的突出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不仅要高度重视,更要研究杜绝这些问题的办法措施,亡羊补牢,防止这些问题的再次发生。我们要通过向先进典型的学习,牢固坚定理想信念。要通过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提醒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在完善制度上,要落实好《行政许可法》,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制度。通过实施这些制度,规范运行,预防和杜绝腐败现象。要加强这些领域的制度建设,不断地完善管理办法。要在狠抓制度落实上下工夫,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努力形成靠制度管人、管财、管事的有效机制。

 在强化监督上,要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重点要加强对管人、管钱、管物的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以及行政执法和司法等权力相对集中的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督。今年,市委要研究制定加强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要深入开展巡视工作,推进派驻纪检机构的统一管理,形成对区县和委办局一把手进行监督的有效工作机制。要继续坚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评议等行之有效的制度。

  (二)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今年,中央纪委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了五项新的规定,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决执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具体的实施办法,并加强督促检查。同时,要把这五条廉洁自律规定的执行情况列入今年全市处级以上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巡视工作和责任制检查也要把这项内容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必要时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对违反五项规定的党员干部,必须按党纪条规严肃处理,发现一例,处理一例,使党纪条规真正成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三)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手段。重点是查处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查处国有企业,特别是承担政府投融资功能或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的企业集团中的案件;基本建设领域政府投资特别是奥运工程等重点建设工程中的案件;政府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的事业单位及它们所属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中的案件;群体性突发事件以及大规模群体访背后可能隐藏的腐败问题。对顶风作案的必须依纪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甚至干扰办案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注意发挥案件查办工作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善于从查办的典型案件中总结腐败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发现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建章立制,防患于未然,充分发挥案件查办工作在治本和预防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在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必须及时得到纠正;对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必须加强治理。要继续深化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行政投诉中心要加大对影响发展环境现象的查处力度,提高为群众、为基层、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履行好“四个服务”的职责。高度重视和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善于从群众的来信来访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认真查处其中存在的干部腐败问题。春节快要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减少不必要的应酬活动,省出时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心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和农村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弱势群体的衣食冷暖,切实把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让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最近要求的五个不准。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许参与赌博,防止过节时发生腐败行为。

 三、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特别是在作出重要决策、决定重要人事任免、动用大额度资金、制定重大改革措施时,一定要同时考虑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措施,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实施。

 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仅要管好自己,带好班子成员,而且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凡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加大预防腐败力度,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为重点,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首都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法律意识、民主意识、科学意识。深入研究、探索一些大案要案时有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及其对策,用以指导反腐倡廉的工作实践。要进一步拓宽干部交流的渠道,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切实保障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履行职责。